2018年3月1日 星期四

《幸福路上》:片刻和大敘事

(攝影:邱萬興/出處

文/壁虎先生

(本文包含《幸福路上》的所有雷點,閱讀請自行斟酌)

1991年的「520反政治迫害大遊行」,照片中的人偶,是當時的行政院長郝柏村(沒錯就是那個直到前幾天還在到處走跳的郝柏村), 在這場遊行的隊伍中,四個人──陳正然、廖偉程、王秀惠和Masao──拿著「台灣人民有權決定台灣前途」的布條走在前頭,他們因為「獨台會案」被調查局以叛亂罪羅織起訴,若是被判有罪,根據《懲治叛亂條例》,要處唯一死刑。而一本《台灣人四百年史》,和四人曾直接或間接地與仍在日本的史明接觸,被調查局認為是叛亂罪的罪證。

這可是鄭南榕已經自焚兩年,野百合才在一年前撼動社會的1991年,而且廖偉程還是個學生。一時舉國震盪。中正廟一下子被封鎖,學生和群眾發現中正廟沒得佔,於是去佔了台北車站,國民黨受不了壓力,一下子把四人給放了,於是有了520的這場大遊行,於是《懲治叛亂條例》這個《超級大國民》中柯一正飾演的政治犯驚天動地的「二一」手勢所要控訴的,奪去無數生命的超級斷頭台,在這個荒謬的案件後遭到廢止。

然而100%的言論自由(或者有嗎)還要再等一年,因為《懲治叛亂條例》只是《刑法一百條》的無敵加成,而在《刑法一百條》修法加上「以強暴或脅迫」,是一年後的事。很奇怪,統治我們的是某種具有魔力的符號,而這麼多的人前仆後繼,為的是幾個字。宛如是一場荒謬劇,是它動員了調查局和整個國家不可抵抗的權力,在街頭上困住無數人的青春。最後也是一些文字作為某種勝利的旗幟留了下來,卻依然像是一張鬼臉,而生命則消失於時間之中。